当前位置: 首页 >> 以案说法 >> 正文

    獬豸,俗称独角兽,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奇动物,它拥有很高的智慧,能辨曲直,被尊称为“法兽”。《异物志》中载“见人斗,则触不直者;闻人论,则咋不正者”。百草园里的獬豸台是你学习法律知识和寻求法律援助的平台。

  习近平对宪法的四个说法
 
更多...  

国务院法制办公室
司法部
十堰司法行政网
法制日报
CCTV法制频道
人民网

电脑被夹在地铁门外损毁 地铁公司赔偿一半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 2006/12/30 10:00:34

 

乘客陆先生在地铁列车蜂鸣器鸣叫后,仍试图进入车厢,结果电脑被车门夹在了门外,导致电脑完全被损毁。为此陆先生将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院。12月20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定陆先生和地铁公司均存在过错,判决地铁公司赔偿陆先生6000元。
  陆先生认为,自己原值11350元的东芝笔记本电脑和600元的电脑包被损坏,列车驾驶员没尽到高度注意的义务,站台管理人员松懈管理。而地铁公司认为,列车红灯闪烁蜂鸣器鸣叫后,乘客不应上车。另外,陆先生的包被关在门外后,他应该马上拉动车上的紧急制动闸使列车紧急刹车,地铁公司对此次事故不负任何责任。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地铁公司作为旅客运输企业,有责任保障旅客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的安全。被告未仔细瞭望,在乘客上下车未完毕时即关门,存在过错,造成原告电脑包被夹车门外而损坏,被告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原告在列车警示灯闪烁、蜂鸣器鸣叫后仍未予注意,上车后发现电脑包被夹也未采取拉紧急制动闸,亦存在过错,对造成的后果亦应承担部分责任。故判决地铁公司赔偿陆先生6000元。

文章录入:曾佳蓉    责任编辑:曾佳蓉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