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分享到:
通知公告

2026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

来源:人事处阅读:发布:2026-05-24

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《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24]57号)等有关规定,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择优”的原则,结合学校事业单位编制、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,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资格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
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;

3.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;
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
5.符合附件《2026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》(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)中所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、资格等条件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

1.现役军人;

2.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;
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、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;

4.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;

5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

6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,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
7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
8.尚未解除惩戒的、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(聘)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(聘)纪律行为,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;

9.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人员;

10.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;

11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二、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

1.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(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,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,其他依此类推);

2.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、学位的时间截止2026年7月31日。国(境)外留学人员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(学位)认证证书;

3.学历要求。《岗位表》中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标明“硕士研究生”,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相应硕士学位的人员。

三、引进程序

(一)报名

1.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,通过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(http://www.hbgyzy.edu.cn/)进行。

2.报名时间:2026年5月25日9:00至6月2日17:00,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,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,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,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,不能改报其他岗位。资格审查须按所报岗位之具体要求提交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党员证明材料、职业资格证书等支撑材料(在报名系统中上传)。

3.资格审查时间:2026年5月25日9:00至6月3日17:00,引进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,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,资格审查通过即完成报名,不需缴费。对提供虚假材料,伪造、更改有关证件、信息的,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。

(二)笔试

1.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,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:3的比例开考,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,需要取消、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,由学校党委研究后通过学校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。

2.笔试方式、时间、地点、准考证打印等详见笔试公告,公告另行发布。

3.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,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。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,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。

(三)资格复审

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,考生完成资格复审。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: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(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,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,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比例的,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),末位并列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。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、方式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资格。因取消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,可按该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。

(四)面试

1.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、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。面试公告发布后,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,不再递补。

2.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,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,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。

3.面试方式、时间、地点等详见面试公告,公告另行发布,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。

4.综合成绩=[(笔试成绩×50%)+(面试成绩×50%)]。

(五)体检和考察

1.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1∶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、考察人选。

2.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。

3.考察根据需要采取档案、实地、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。考察中,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4.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,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。

四、公示及备案

(一)学校根据体检、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,在学校网站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,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,学校报十堰市人社局审核备案。

(二)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,不予聘用备案。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备案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。

五、聘用

(一)经十堰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,学校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,与其签订聘用合同,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,实行岗位管理,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
(二)新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,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,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。

六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

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处理,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七、本公告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解释,未尽事宜另行公告。

咨询电话:

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19-8126043

举报电话:

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719-8126117

报名网址:http://rcyj.hbgyzy.edu.cn/

附件:

《2026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》

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
2026年5月24日